神的權柄(一)
上幾次交通了關於神的作工、神的性情與神自己的話題,聽了交通之後你們是不是覺得對神的性情有所了解有所認識了呢?這些了解與認識有多少呢?在你們心裡有沒有數?通過上幾次的交通你們對神的了解是不是加深了呢?那這些了解能不能說成是你們對神真實的認識呢?你們對神有了這些認識與了解能不能說你們對神的全部實質與所有所是就有認識了呢?不能,這是顯而易見的!因為通過上幾次的交通人對神的性情與神的所有所是了解的只是一部分內容,並不是所有、不是全部。雖然你們通過上幾次的交通了解了一部分神曾經作過的工作,通過了解這些工作看到了神的性情與神的所有所是,以及神作每件事的態度與所思所想,但是這些僅僅是對神在字面上的口頭上的了解而已,至於這些內容包含多少實際的成分,你們心裡並不清楚。對於這些內容的了解是否有實際的成分主要取決於什麼?取決於人在實際經歷當中對神的話與神的性情能夠真實地經歷多少,能夠在實際經歷當中看見多少、認識多少。那有沒有人說「通過上幾次的交通,我們了解了神所作的,也了解了神的所思所想,更了解了神對人類的態度與神作事時候的出發點,還有他作事的原則,這就可以說我們了解了神的性情了,認識了神的全部了」這樣的話?這種說法對不對?很顯然是不對的。為什麼說不對呢?在神作過的事、神說過的話中都有神的性情發表出來,也都有神的所有所是發表出來,通過神作的工、通過神說的話讓人看見了神的所有所是,這只能說這些作工與說話讓人了解到了神的一部分性情與神的一部分所有所是,人如果想更多地、更進一步地了解神,就必須得經歷神更多的說話與作工。